项目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庆市高新区环城西路与梧桐路交口东北侧。拟建设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及1万吨/年润滑油调配项目。目前,公司仅建设了 “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因市场需求问题,“1万吨/年润滑油调配项目”尚未建设,后期不再建设,废止。本次验收内容为 “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主要由基础油精制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包括罐区、导热油站、质检车间)和公用、环保工程设施(包括办公楼、研发中心、污水处理站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 6月由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及1万吨/年润滑油调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2018 年 2月 26日原安庆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报告书》给予了批复,批复文号为环建函[2018]21号。取得批复后,2018 年 2月公司按照《报告书》及批复相关要求陆续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工作。2019年6月公司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已基本完成。2020年1月开始启动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12日对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20年3月28日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于2020年3月30日完成编制,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并进行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4万元,占总投资4.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及与之配套的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内容有如下几点:
1)真空系统尾气、不凝气等生产工艺废气处理
根据原环评中内容要求,真空系统尾气、不凝气等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导热油炉内焚烧,然后经30m排气筒G1排放。
实际建设中,建设单位为了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对导热油炉及熔盐炉燃烧废气处理后新增一脱硫设施,然后废气经30m高排气筒G1排放。
2)罐区废气和装卸台废气处理
项目装卸过程产生废气为储罐大呼吸,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储存过程产生废气为储罐小呼吸气和成品润滑油暂存罐呼吸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原环评中罐区废气和装卸台废气处理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导热油炉燃烧后经30m高排气筒G1排放。
国孚公司实际建设中,对罐区废气和装卸台废气收集后单独新增一套“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组合处理设施处理,废气由15m高排气筒G2排放。
3)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
原环评中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导热油炉燃烧后经30m高排气筒G1排放。
国孚公司实际建设中,对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单独新增一套“碱洗+水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组合处理设施处理,废气由15m高排气筒G2排放。
污水处理站位置位置由厂区北侧变为厂区西侧。
4)危废库废气处理
原环评中未分析危废库废气产生情况。国孚公司拟对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接至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一同处理。
5)质检间废气
原环评中未提及质检间废气产生排放情况,实际建设中对质检间废气收集后单独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G3排放。
6)排气筒数量
原环评报告中设有1根排气筒,实际建设中设有3根排气筒
7)导热油炉、熔盐炉燃烧燃料
原环评中导热油炉、熔盐炉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实际建设中采用天然气洁净燃料进行燃烧,且已经过原安庆市环保局批复同意。
8)污水处理工艺
原环评中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隔油+Fenton氧化+混凝沉淀+气浮+厌氧生化+好氧生化”工艺,处理规模30t/d;
实际建设中,建设单位新增污水精馏塔对污水暂存罐中的污水进一步进行油水分离,将水和油单独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进入污水暂存罐暂存 ,分离得到油进入储罐暂存。目实际建设中污水处理规模不变(30t/d),处理工艺变为“隔油+污水精馏+气浮+Fenton氧化+混凝沉淀+厌氧生化+好氧生化”工艺。
9)油渣处理
原环评中:150SN馏分油回收塔塔底的350SN馏分油进入刮膜蒸发器进行油渣与350SN油相的分离,蒸发器底部液相为油渣,将60~80℃废润滑油蒸馏油渣按1:2比例加入常温煤油中,混合均匀后加入破乳剂,搅拌混合进入电脱盐罐,电脱盐罐上层出口的电脱油渣进行蒸发,得到脱金属油渣和煤油,煤油经闪蒸处理后作为溶剂循环回用,此过程产生少量不凝气体,主要成分为煤油及燃料油;电脱盐罐底部出口水渣进行蒸发,此工序产生冷凝废水,脱水得到的金属渣杂作为危险废弃物交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冷凝下来的少量水作为配置破乳液回用
实际建设:150SN馏分油回收塔塔底的350SN馏分油进入刮膜蒸发器进行油渣与350SN油相的分离,蒸发器底部液相为油渣,直接作为产品7号燃料油,不再对油渣进行进一步处理,原有油渣处理设备均不建设。
10)非正常工况
原环评中非正常工况考虑工艺废气未收集至导热油炉及熔盐炉燃烧,直接排放,导致非甲烷总烃非正常排放。当导热油炉及熔盐炉系统出现故障,拟建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不能接入炉内燃烧,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废气预留管道接入安徽今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一期5万)吨/年工业渣盐综合利用项目废气焚烧系统焚烧后通过50m烟囱排放。
实际建设中,建设单位将非正常工况下的工艺废气引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11)部分设备规格和数量调整
原环评中闪蒸罐为30m3,实际建设中为4m3,闪蒸罐4m3足以满足产能要求;天然气直接由园区管道进行供应,不设储罐,原有1个柴油储罐闲置,后期作为产品存储预备罐。
12)事故池容积
原环评中事故池容积为400m3,实际建设为850 m3,安全专篇设计及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中核定事故池容积为850m3,事故池容积变大更利于事故废水的收集,降低环境风险的影响。
13)危废库
危废库面积由30m2,变为42m2,考虑废气处理过程中新增了废活性炭等危废,适当扩大面积可使得危废分类存放空间更合理。
14)1万吨/年润滑油调配项目废止
原环评中需“建设1万吨/年润滑油调配项目”,实际建设中,考虑市场原因,1万吨/年润滑油调配项目废止,减少了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废资源回收加工行业,目前尚未发布该行业的变动清单,本项目参照《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变动分析,本项目建设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同时本项目在竣工后、验收监测期间以及提出验收意见后其他无整改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冷却水、工艺废水(原料预处理冷凝废水、汽提塔冷凝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车间地面拖地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消防事故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冷却水排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其余废水需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为 30 m3/d,处理工艺为“隔油+污水精馏+气浮+Fenton氧化+混凝沉淀+厌氧生化+好氧生化”,处理后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最终排至长江。
(二)废气
项目导热油炉、熔盐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同时工程产生的废矿物油提纯真空系统尾气引至导热油炉燃烧后再经脱硫设施进一步处理后经30 m高烟囱G1排放;罐区废气和装卸台废气经“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碱洗+水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两股废气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2排放排放;质检间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由15m高排气筒G3外排。全厂共设置3根排气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及各类泵的机械性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污水站沉淀污泥、沉降残渣、油泥、废活性炭、渣油和生活垃圾,除生活垃圾外均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油泥及污泥、沉降残渣、储罐油泥、渣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在密封桶或袋内,暂存于厂内42m2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铜陵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可能泄漏的危险液态物料包括:导热油、废矿物油、NMP溶剂、基础油、7号燃料油、GF-1燃料油。为了避免事故废水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在企业内采用“车间(罐区)围堰→装置区事故槽→公司全厂事故池(850m3事故应急水池)”三级防护措施,能够有效地将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收集于企业内部,便于事故后期对废水(初期雨水)进行处理。
(六)规范化排污口、在线监测装置
全厂设置污水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一个,排污口设置明显排口标志;项目共设3个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按要求装了标志牌,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危废临时贮存于容器内,放置危废库中,由外委处理单位运走,并在醒目处设置标志牌。
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设置了废气及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控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控COD、氨氮、pH。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水
项目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设施出口SS、COD、氨氮、石油类等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均达到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有组织排放: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个废气中的SO2、NOX、烟尘、非甲烷总烃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GB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监测指标能够满足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由监测结果可知,各个厂界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的非甲烷总烃均能够满足GB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监测指标能够满足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验收期间,各类危废均委托铜陵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1)废水
本项目实际废水量为14.8t/d,据此核算排入外环境的COD排放量为0.44t/a、氨氮0.066t/a。根据环评报告以及安庆市环保局《关于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及1万吨/年润滑油调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建函[2018]21号),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COD 0.443t/a,氨氮0.066t/a,故满足废水总量控制要求。
(2)废气
根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核算,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1.53t/a、0.022 t/a、0.202t/a、2.57 t/a,满足安庆市环保局《关于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及1万吨/年润滑油调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建函[2018]21号)中总量要求(SO23.8t/a、NOx7.5t/a、颗粒物0.624t/a、VOCs7.03t/a)。
四、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①本次验收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且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②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本次验收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④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治理和重大生态破坏;⑤本项目排污许可正在申请中;⑥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所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污染均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⑦本单位未因本次验收项目建设而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⑧本项目验收报告基础资料数据详实,不存在内容重大缺项、遗漏,验收结论明确、合理。
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措施总体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运营正常,监测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满足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项目投运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对噪声、废气、废水及固废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成员见下表。
附表 验收工作组成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工作组角色
电话
身份证
1
周齐
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组组长
13305560069
340823197409080092
2
罗伟
中国石化安庆石化公司
专家组组长
13063418385
340803196601092675
3
鲍家宏
安庆市环境监测站
专家组
13855664890
340803198211202778
4
李强
衡平环境评价安庆公司
专家组
18055616398
340822198305243713
5
叶院林
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组
15609658087
340822198208255819
6
石龙胜
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组
18855661808
340803195304142870
7
石刘华
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组
15605563600
340825198204011058
8
阮永安
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组
13956512979
340803196310232674
9
谷军
安徽岭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18955686627
340803197111232019
10
陈海燕
安徽岭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18130518678
340811198604154228
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